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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关于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6阅读量:2034

各班主任、各德育导师、各班: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经济困难生认定及调整工作

    本学期,系里按照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对新生以及需要调整等级的老生进行认定,增加或需调整等级经济困难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上《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该表由班级评议确定贫困等级,评议小组组长(班主任)签字确认。同时,申请者还需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心理系目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详见附件。

 

请相关同学填好表格、准备好相关附件于9月29日(周一)17:00前发送《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至sunnywangfen@z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认定”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经班主任审核签字至心理系团委办公室(心理系楼210)。

 

    有问题请联系老师,88273460

 

二、 工作要求

    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做好整体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请各班主任、各德育导师重视。

1、深入了解学生情况,使真正困难、需要帮助的学生纳入困难生库中。对于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各种原因致贫的学生,以及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各班资格认定小组要及时掌握情况并调整。

2、申请表格信息填写需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村及社区印章不具资格);“家庭成员中在读学生(高中及以上)人数”一栏是指家庭子女中在读的高中生及大学生人数,是今年新增的用来衡量家庭经济负担的一项指标。

 

 

附件1: 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 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汇总表

附件3: 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4: 心理系经济困难生汇总表(本科生)

附件5:心理系经济困难生汇总表(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