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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评奖(本)6号】关于评选2014年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5阅读量:1954

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以树立多类型榜样,激励学生奋发学习。现将2014年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年在浙江大学评选10名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本奖学金为差额评选,根据学工部下发名额,我系可推荐1名候选学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当学年无违纪违规行为;

7.在学术、体育、精神文明建设、文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里将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拨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学工部;

2.学工部汇总学生材料后,将和发展联络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初评名单,并报送唐立新先生;

 

3.有意申请者请填写《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申请表》和《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sunnywangfen@zju.edu.cn ,两份表格请打包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以及邮件主题请注明“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申请+姓名”;纸质版一式份交至团委办公室(西溪校区心理系楼210);

 

4、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日(周三)中午12:00。 

 

五、其他事项

    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直接参加下一年度唐立新奖学金面试,不占用推荐名额,面试通过者可获得唐立新奖学金。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

 

附件1: 《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 《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