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旧版  学生工作  通知通告

【2014评奖(本)5号】关于评选2014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5阅读量:1873

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现将2014年唐立新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二、奖励名额

    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每年在浙江大学评选60名学生,并实行累计制(新评+历年续聘)。该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按照1:1.5的差额比例。

 

    我系分配到的名额为1名

 

三、奖励标准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奖学金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校外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当学年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必要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前10%及以上;

2.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省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体育竞赛和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学校和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7.在其它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或产生积极影响。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我系将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配给我系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学工部;

2.学工部将学生材料汇总后,报送唐立新先生,由其确定面试名单和初评名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有意申请者请填写《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和《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sunnywangfen@zju.edu.cn ,两份表格请打包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以及邮件主题请注明“唐立新奖学金申请+姓名”;纸质版一式交至团委办公室(西溪校区心理系楼210室);

4、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日(周三)中午12:00。

 

六、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2.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申请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的其它资助项目,如唐立新助学金(家庭贫困生)、海外交流基金、留学基金等;

3.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每年需向学工部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

 

 

附件1: 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 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