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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推荐“3+5”免试直攻博基本条例(2014年6月修订版)

发布时间:2014-06-13阅读量:4441

一、心理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沈模卫 
    副组长:金卫华、马剑虹
    成  员:徐海玲、陶然、陈永泉王芬
、排名办法
1、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次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综合成绩=课程总绩点+奖励分
① 课程总绩点=所有课程平均绩点(30%)+专业课程平均绩点(70%)
所有课程平均绩点=所有课程的 绩点×学分 总和/所有课程学分
专业课程平均绩点=专业课程的 绩点×学分 总和/专业课程学分
(专业课程范围请见附件一)
② 奖励分,详见文后附件二。奖励分累计不超过4分。
(特别说明:英语六级不及格,综合成绩排名作后退10名处理;一门专业必修课不及格,综合成绩排名作后退5名处理, 二门专业必修课不及格取消推免资格)
2、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3、最终排名:最终排名次序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总分=综合成绩映射分(70%)+复试成绩映射分(30%)
综合成绩映射分=(综合成绩-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40+60
复试成绩映射分=(复试成绩-最低分)/(最高分最低分)×40+60
4、最终排名将作为确定最终3+5”模式推免名单的主要依据。
三、其它有关问题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使取得免试资格,也将取消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或80分)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2、本条例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与学校政策不统一的,按照学校政策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心理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处理。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14年6
附件一:专业课程范围
 
注: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以及实践环节

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方向课程
实践教学
基地班
普通班
应用心理学
心理咨询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常微分方程
心理学史
管理心理学
个性心理学
认识实习
实验设计与心理统计Ⅰ
心理学研究方法
 
管理心理学实践
变态心理学
 
心理学导论实验
 
 
工程心理学
团体心理咨询
 
神经生理学
 
 
工程心理学实验
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
 
发展心理学
 
 
心理过程仿真算法
 
 
生理心理学
 
 
 
 
 
实验设计与心理统计Ⅱ
 
 
 
 
 
实验心理学
 
 
 
 
 
认知心理学
 
 
 
 
 
心理测量
 
 
 
 
 
社会心理学
 
 
 
 
 

注:凡修过的所有专业方向课程,都纳入专业课程算分。

附件二:奖励分加分原则
一、荣誉称号类

国家级
0.1
省级
0.05
校级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
0.03
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0.02
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
0.015
一/二/三四五星级志愿者
0.005/0.01/0.015

二、社会工作类

校级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
主席/副主席
0.02/0.015
班线
班长/副班长
0.015/0.01
团线
挂职团委副书记/团支书/副团支书
0.03/0.015/0.01
党线
党支书/副党支书
0.015/0.01
团学联
主席/副主席
0.02/0.015

三、文体竞赛类

国家级
一等
0.1
二等
0.05
三等
0.03
省级
一等
0.05
二等
0.03
三等
0.02
校级(春季、秋季校运会,三好杯等)
一等
0.03
二等
0.02
三等
0.01

注:校运会、校三好杯等前三名为校级一等荣誉,4--5名为二等荣誉,6--8名为三等荣誉。(团体赛则*0.8)
四、学科竞赛类
如“挑战杯”课外课外科技作品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

国家级
一等
0.1
二等
0.08
三等
0.05
省级
一等
0.08
二等
0.05
三等
0.03
校级
一等
0.03
二等
0.02
三等
0.01

五、学术科研成果类
1、公开发表论文:

国内权威刊物
位于作者前3
0.1
国内核心刊物
位于作者前2
0.05

2、专利:

获得发明型专利
第一专利人
0.02(第二专利人则*0.8)
获得其他类型专利
第一专利人
0.01(第二专利人则*0.8)

3、经鉴定的科研项目:

国家级
一等
0.1
二等
0.08
三等
0.05
省级
一等
0.08
二等
0.05
三等
0.03
校级
一等
0.03
二等
0.02
三等
0.01
国家级项目课题
0.02
省级项目课题
0.01

注:SRTP不在加分范围之内。
 
注:
1、学校有规定的,按规定办
2、每一类按得分最高项计算,不累加
3、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