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26阅读量:1152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系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工作已经开始。
为做好个人申报工作,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
《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
《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大发本〔2008〕115号)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5、2012-2013学年专业班级学业成绩优秀,预评为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且德等级为“优秀”;
6、符合学校有关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其他规定。
四、评选名额及方法
1、评奖名额
2010级本科生 1个; 2011级本科生 1个
2、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同学向系提交申请,由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评选后上荐学校。
五、相关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在评选中,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因为国家奖学金的材料要求非常严格,为方便广大同学,申请阶段各位向班主任老师交的所有材料不做格式上的严格要求,申请表交到系里即可。由系里评定好后报汇总名单给学院,学院初评确定上报名单。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学院相关老师会联系预评获奖同学,按照相关规范指导完成后续工作(即电子及纸质表格的最终核定、推荐人签名、相关材料的审定、学生个人网上申报等)。
六、申请时间
2013年9月26日——2013年9月29日下午3点
请申请的同学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0013424@zj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国家奖学金申报】——姓名+学号;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上申请表中涉及的奖励证明材料)一并交至系楼208室。
七、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相关工作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国家奖学金和外设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2、在评审国家奖学金的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真正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德才兼备、成绩优秀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功能。
3、由于上报学校的时间较紧,学院初审公示会在十一假期,请相关同学及时查看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心理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