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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2014年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例

发布时间:2013-09-14阅读量:7206

1.成立系推荐免试工作小组

          长:沈模卫 

        副组长:金卫华、马剑虹

          员:徐海玲、水仁德、王芬、陈永泉

2.综合排名产生方法:排名次序按总分排名

总分=课程总绩点+奖励分

 课程总绩点=所有课程平均绩点(30%)+专业课程平均绩点(70%)

 奖励分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各种竞赛等,详见文后附件。奖励分累计不超过4分。

3.复试名额在综合排名的基础上,按录取名额1:1.3比例产生。

4.复试成绩=口试60%+笔试40%(包括专业基础课:心理与教育统计、普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测量学、生理心理学与英语)。

5.最后排名=综合排名成绩(70%)+复试成绩(30%)

6.六级英语不及格排名往后退10名

7.一门专业必修课不及格排名往后退5名, 二门专业必修课不及格取消保研资格。

附:奖励分加分原则

一、荣誉称号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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