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13阅读量:850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时间 |
1 | 个人提交申请 |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系统,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打印申请表一式二份,本人签署姓名后交学院或系审核。 | 9月11日-9月27日。27日以后停止接收新的申请。 |
2 | 所属学院(系)的研究生科审核 | 审核研究生申请表所填内容,确认其困难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后应加盖学院或系公章,老生提供申请人的成绩证明。 | 9月17日-9月27日。 |
3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办公室接受申请材料(第11教学楼221室) | 申请人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办公室(第11教学楼221室,电话87951447,联系人:杨方海) | 9月17日-9月27日。 |
4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整理申请材料 | 在网上审核申请人有关材料 | 9月17日-9月27日。 |
5 | 承办银行初审 | 承办银行:中国银行浙大支行(杭州市求是路28号)电话:87967386 | 9月27日-10月11日 |
6 | 公布初审名单 | 在研工部或学校办公网公布。 | 10月17日左右 |
7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与承办银行组织培训 | 由中国银行浙大支行派员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及还款相关知识的培训,参加培训合格者才能签署贷款合同。 | 10月22日—11月1日 |
8 | 签署贷款合同,填写贷款凭证 | 集中进行。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9 | 经办银行审批贷款合同 | 申请者本人可通过网络查询,修正后重新提交申请表或其它材料。 | 10月22日-11月12日 |
10 | 公布贷款审批合格名单 | 在研工部或学校办公网公布。 | 11月中旬左右 |
11 | 贷款到位 | 学费贷款按学年进入学校帐户,生活费贷款按月进入学生本人帐户。 | 11月下旬 |
12 | 贷款确认 | 未提前还款的毕业研究生在毕业离校前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确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