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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团委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2阅读量:839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今年暑期,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在各部门、各学院(系)、学园的大力支持下,浙江大学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圆满结束。760余支实践小分队,近8000名大学生分赴全国各地及海外地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一批主题鲜明、活动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实践项目,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了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扩大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力,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浙江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考核评比细则(试行)》,决定对今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先进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校级优秀团队:面向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各社会实践团队。要求社会实践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取得显著的实践成果;与当地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服务范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 校级优秀指导教师:面向担任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要求亲自参加并指导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学生实践地具体开展各项指导工作,带领学生实践团队取得较好实践成效。在同等情况下,近几年内多次担任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3. 校级先进个人:面向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在读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要求全程参加某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等各项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实践结束后认真总结,撰写不少于2000字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实践报告。
4.校级优秀论文:面向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本科生、研究生所撰写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心得体会等。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理论水平;格式参照《附件10:浙江大学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及论文格式样本》。
5.校级优秀组织奖:面向组织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院(系)、学园。要求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切合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活动成效显著,宣传报道深入;注重社会实践机制建设的完备与基地建设的完善;注重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有较好的学院(系)、学园社会实践总结材料上报;举行形式多样的院级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交流会。
6.校级社会实践示范基地考核:面向2013年申报批准的18项基地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要求各项目按《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照申报书的建设目标及方案,进行总结。
(二)推荐材料要求
1.各学院(系)、学园、学校相关部门及学生组织根据社会实践实际开展情况,对各实践团、实践个人、指导教师的上报材料(如社会实践报告、照片、DV、剪报、媒体报道等)以及论文质量进行审核推荐,并对照评选要求和《附件11:浙江大学社会实践考评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做好推荐和申报;
2.各学院(系)、学园及学生组织上报时应按照优异程度排序,分别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表》、《附件3:浙江大学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浙江大学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5:优秀论文汇总表》、《附件6:优秀组织奖申报表》和相关工作总结材料,以及《附件7: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示范基地年度考核表》。
3.各学院(系)、学园及学生组织上报时应按照优异程度排序,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汇总表》,并加盖公章,由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综合考虑上报顺序及上交材料情况进行评选。
(三)评选方案及候选比例分配
1.各学院(系)、学园推荐优秀团队名额见《附件12:校级优秀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其他各相关部门酌情推荐;先进个人不高于实际参加实践学生人数的2%;优秀指导教师每学院(系)、学园1-2个候选者;优秀论文每学院(系)、学园推荐3-5篇。
2.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的申报,需由归口指导部门或社团联统一汇总、筛选,上报至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3.推荐参评的团队和指导教师,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将进一步评出“浙江大学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十佳团队”和“浙江大学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十佳优秀指导教师”。
二、社会实践工作考核和总结
1.各学院(系)、学园要对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不超过2500字,包括总结中需附有500字左右摘要),并附上活动照片及有关领导慰问师生的图文材料、新闻报道等。
2.请各学院(系)、学园填写并申报《附件8:浙江大学201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报送统计表》。
三、上报要求
1.各院级团委、学校相关部门及学生组织请于9月23日12:00前将本单位的上报材料,包括社会实践先进申报材料、社会实践工作考核和总结材料、上交材料汇总清单(参考附件9)上交至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上交材料要求书面稿一式两份、电子稿一份
2.书面材料请交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317办公室,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3.电子材料包括(上交书面材料的电子稿、照片、DV、剪报等多媒体材料)请自行刻录光盘上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光盘封面统一注名为:【XX院系(学园)】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优申报;光盘内文件统一注名为:【XX院系(学园)】社会实践总结评优材料,内含以“纸质材料”、“照片”、“DV”、“剪报”、“其他”命名的文件夹。其中“纸质材料”文件夹下含“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以及“社会实践工作考核和总结材料”电子文件夹。电子版照片每张均需命名,如:【XX院系(学园)赴XX实践团(照片内容描述)】。
4.另请将附件1、附件5打包发至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邮箱zjushsj@zju.edu.cn,邮件名和压缩包均命名为【XX院系(学园)】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系)、学园总结上交情况将作为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比参考重要依据之一。
2.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紫金港小剧场317办公室)。
联系方式:王恩禹 88206671
陈曼姣 18768118949(531220)
刘亚冰 15267061291(567396)
电子邮箱:zjushsj@zju.edu.cn
 
 
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