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18阅读量: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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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3-14 10:10 |
各院系、学园: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于3月15日-3月25日期间,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三批外设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各有关评定办法通知如下,请根据具体要求执行。 为了发挥助学金的最大功效,评定工作请严格遵照管理办法的原则和要求实施。要保证信息发布的公开,评选程序的公正和评选结果的公平;要对每个学生的资助实行总量平衡,在校期间无偿资助达3.2万元(五年制学生为4万),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无息借款等在内的全部资助总额一般不得超过4.8万元(五年制学生为6万元)或以上者,原则上不再评定;同时,要求受助同学旅行助学金规定的有关义务,鼓励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以外设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团队为平台,锻炼能力,回馈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