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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海西和庄氏助学金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4阅读量:1356

 


2013-03-13

各学院(系):
    海西奖助学金是福建省浙江大学校友会为避免在浙江大学就读的福建籍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及健康而设立的。
    庄氏助学金是由美国Delta Fine Chemicals. Inc 公司总裁庄云根博士为支持浙江大学的教育事业,资助来自贫困地区农村、家境困难、学习优秀的研究生而设立的。
    现将2012-2013学年助学金研究生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同等情况下,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本科期间已获认定的应出示相关部门证明)、自筹经费并已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有其他引起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情况发生者可优先推荐。
    2.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可优先推荐。
    3.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努力,品德优良,精神风貌积极向上。
    4.申请者应无正式职业,并未在校外单位兼职。
    5.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金者可以申请该助学金。
    二.资助人数、金额:
    1.海西奖助学金每学年资助研究生5名,每人每年3000元。只资助福建籍品学兼优的贫困研究生。今年是最后一次资助。
    2. 庄氏助学金每学年资助研究生10名,每人每年2000元。去年已获助的研究生(名单见附件3)如家庭情况未改善可优先获得资助,从今年开始申请者可获得连续资助。
    三.奖助学金的管理
    海西、庄氏助学金的评审一年一次。受资助期间如发生学生停学、学习不努力、因违反学校规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平时生活挥霍、家庭生活经济情况明显好转等情况,经所在学院(系)、研工部认定,出资方和学校可做出相应调整。
    四.申请时间及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并出具当地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允许使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证明的复印件),如上年度度已使用过需重新开具证明今年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并于2013年3月19日下班前交至系办208,电子稿发至lemonbaobao@zju.edu.cn
    2.每个院系在上述2项助学金中选择一项,最多推荐1名。学院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将初审结果(超出分配名额由学院排序)及申报材料于3月20日前送交研工部,同时将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yangfh@zju.edu.cn
    3.申请人材料经研工部审核后,将报理事会审评,确定无异议后,届时名单将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真正发挥助学金的功能。
    2.关注研究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额的总体平衡。
    3.该助学金可以与优秀奖学金兼得。
    4.联系人:杨老师,8795144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