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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做好寒假大学生“在实践中奉献成长”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及评选优秀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1阅读量:1020

 
阅读次数:1080 [2013-03-06]
各院级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学习贯彻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青年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引领青年学子在社会实践中了解我国科学发展的新成就,积极投身小康社会建设,校团委在今年寒假开展了以“在实践中奉献成长”为主题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在学校相关部处和各院系的支持配合下,376支实践小分队、近1500名大学生分赴全国各地,走基层、看变化,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红色寻访”主题教育活动、科普创作与传播、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调查等五个重点方向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深化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做好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级团委及学生组织上交材料
1. 活动总结材料(2000字)
2. 材料汇总清单;
3. 各校级立项团队材料:
①活动总结报告1篇(1500字);
②活动新闻媒体报道;
③活动视频和照片(无压缩处理照片6-10张),命名须写明学院(园)、队伍名称、实践时间地点及实践活动主题。
4.上交时间地点
各院级团委、各级学生组织请于3月14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的总结材料上交至校团委317办公室。
5.上交方式
同时上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材料须先交至立项所在院系团委(或社团联),由院级团委收齐后统一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纸质版本须加盖院系公章。
电子版本采用邮件、拷贝或刻录光盘形式上交均可,以学院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命名【XX院系(学园)“在实践中奉献成长”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邮件发送地址zjushsj@zju.edu.cn
二、校级优秀团队评选
校团委将在各院级团委、各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研究评选出20支校级优秀实践团队,每支团队给予一定的专项活动经费奖励。
请各院级团委、各级学生组织初选后重点推荐1-2支优秀团队(丹青、云峰、蓝田三大学园推荐3-4支)进行参评,上交时按照推荐顺序排列。
三、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联系地点:紫金港小剧场317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恩禹  88206671
    88206671
陈曼姣  18768118948/531220
金颖杰  18768115885/521042
 
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