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16阅读量:1140
阅读次数:126 [2012-11-16] | ||||||||||||||||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已于2012年11月初正式启动。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浙大党办〔2012〕27号)的相关要求和学校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现将院级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院级选拔工作时间从2012年11月上旬至2013年3月,具体工作进程如下: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院级层面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学院(系、学园)须在本学院(系、学园)内开展赛事宣讲和培训活动,组织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科技学术成果进行立项申报。鼓励和引导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等优秀作品按照竞赛管理办法的要求参与竞赛。学校在2013年的“新苗人才”计划中单列40项“挑战杯”专项予以立项,给予经费支持(另行通知)。 (二)组织好参赛学生的报名工作 参赛学生须登录求是青年网站(www.youth.zju.edu.cn)的“第十三届‘挑战杯’报名系统”进行立项申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项目申请书,并导出填写好的《竞赛报名表》,统一上交所在学院(系、学园)工作机构。 报名系统将于2012年12月20日24时关闭,参赛学生须在此前完成竞赛报名工作。 (三)做好院级项目立项选拔工作 各学院(系、学园)须在2013年1月5日前,组织专家进行申报项目的评审,选拔代表本单位学科水平的高质量作品参加所属学科类别复赛(原则上复赛承办单位和上届优秀组织奖单位不超过8件,其他单位不超过6件)。 (四)各学院(系、学园)公示评审结果 对于初赛评审结果要在本学院(系、学园)内予以一周时间的公示。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存在疑问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系、学园)工作机构或学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所有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做好复赛作品报送工作 各学院(系、学园)须于2013年3月1日前,填写好《学院(系、学园)作品汇总表》,报送至相应的复赛类别工作机构和学校组委会秘书处(报送至复赛类别机构的,只需填写复赛作品即可,同时还要报送相应的作品申报书)。跨学院(系、学园)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所在学院(系、学园)申报。 为便于工作开展,所有上报的电子材料需以“【XX学院(系、学园)】作品汇总表”为标题,于要求时间节点前发送至邮箱zhangyi10@zju.edu.cn,同时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紫金港小剧场319办公室,当面核实电子材料上交情况。 如有疑问,请联系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卢飞霞 88206673 张 熠 18768118115/529058 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2012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