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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5阅读量:1035

 

 
 
阅读次数:3320 [2012-10-16]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省(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2013年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在苏州大学举行,我校的选拔工作也将拉开帷幕,现将本届竞赛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说明及要求

1、参赛对象:须为20137月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中国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2、作品要求: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为201371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论文)和国家级以上竞赛获奖的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3、作品类别: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作品的学科类别为: 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论文。

4、竞赛方式:竞赛分各学院(系)初赛、类别复赛和学校决赛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同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展览、转让等活动。

二、步骤与进程

1、宣传、发动、申报阶段(201210月至11月上旬):各学院(系)要在本学院(系)内开展竞赛宣讲活动,收集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科技学术成果进行立项申报。

2、学院(系)初赛阶段(201211月上旬至20131月上旬):各学院(系)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估和院内选拔,根据作品申报类别将优秀作品递交相应复赛承办单位。(同学们请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材料上交至李老师处)

3、各类别复赛阶段(20133月):复赛承办单位根据各类别竞赛进程,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选出各类别的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决赛。

4、学校决赛阶段(2013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决赛评审,确定特等奖和一、二等奖。组织参加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全国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三、组织与发动

为保证竞赛的顺利开展,请各院(系)积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院级竞赛的组织机构。其负责人由学院(系)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和分管学生思政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指导、协调学院(系)的竞赛活动;成员为学院(系)团委、本科生教育科、研究生科、科研科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学院(系)赛事组织发动、作品审查和项目评选,在竞赛过程中协助主办单位和复赛承办学院(系)开展相应竞赛宣讲、培训、论坛、展示、项目指导等工作。

2、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学院(系)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的有关文件,了解竞赛的目的、意义、流程及奖励政策。要通过海报、横幅、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和举办竞赛宣讲会、主题班(团)会、论文报告会等活动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扩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学生中的影响力,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发展。

3、做好项目的选拔和评审工作。各学院(系)要按照学校竞赛组委会的工作进程,动员学生将自主参与的科技学术作品或已经有一定成果的项目进行立项申报。鼓励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等优秀项目按照竞赛管理办法的要求参与竞赛。在学院(系)选拔基础上,推荐高质量作品参加所属类别复赛(不超过6件作品,其中复赛承办单位和上届优秀组织奖单位不超过8件)。复赛承办单位根据各类别竞赛进程,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选出各类别的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决赛。

 

希望各院(系)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着力营造科技育人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

 

 

附件1  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报名表

附件2  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浙江大学项目名单

 

 

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组委会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