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01阅读量: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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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学园): 2012-2013学年新生学费补助申请工作即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申请金额 1、 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2、学费补助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请学院(系、学园)注意审核。 三、工作程序 1、 学生本人向所在各学院(系、学园)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学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注意:申请表已经进行更改,凡不使用新的申请表进行申请的将不予批准。 2、 学院(系、学园)根据条件在申请表上审核盖章,并汇总报表《浙江大学2012--2013学年学费补助汇总表》(见附件),由学院(系、学园)分管副书记签字、盖章。 3、 学院(系、学园)于 4、 学工部汇总名单并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5、学工部审定,确定学费补助名单,并通过计财处打卡发放资助款项。 附件: 本科生院 党委学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