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0-23阅读量:996
|
日期:2012-10-21 17:05 |
各院系、学园: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于 为了发挥助学金的最大功效,评定工作请严格遵照管理办法的原则和要求实施。要保证信息发布的公开,评选程序的公正和评选结果的公平;要对每个学生的资助实行总量平衡,在校期间无偿资助达3.2万元(五年制学生为4万),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无息借款等在内的全部资助总额一般不得超过4.8万元(五年制学生为6万元)或以上者,原则上不再评定;同时,要求受助同学履行助学金规定的有关义务,鼓励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以外设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团队为平台,锻炼能力,回馈社会。
注: 1、 助学金资助名额分配原则:在尊重资助方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各院系困难生比例进行配比。 2、 若该项奖助学金没有专门的申请表格,则统一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若没有专门汇总表则用学校的困难生信息汇总表。 3、 没有特殊要求的助学金评选应满足以下原则:1、家庭经济困难生,学习刻苦,没有挂科现象,热心公益;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4、在校生每人只能获得一项外设奖助学金。
附件: 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 2012年10月21日
请申请以上奖助学金的同学,及时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资助老师请于31日前将《学生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excal形式)发送到zzbgs@zju.edu.cn;并将各奖助学金要求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送至小剧场206室。如有疑问,请致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