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学园、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1-2012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内容:
1、综合素质评价
2、校设奖学金评定
竺可桢奖学金12名,由各学院(系)、学园推荐,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进行初审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竺可桢学院09级、10级、11级学生在竺可桢学院参评,求是学院的学生在求是学院各学园参评,其他学院(系)的学生在学院(系)中参评。
3、荣誉称号评定
4、外设奖学金评定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学院(系)、学园,由各学院(系)、学园根据奖学金要求评定:(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学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注:2011-2012学年外设奖学金设置情况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
5、国家奖学金评定
二、相关工作要求:
1、竺可桢奖学金(两轮差额评选)材料于9月20日前报本科生学生工作处。
2、宝钢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特别奖学金材料于9月26日前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其他各类获奖材料于10月26日前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
3、各学院(系)、学园要将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初评名单张榜公示,充分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
5、在校级学生组织和社团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主管部门于9月26日前将考核优秀的学生的名单送达各学院(系)、学园并送学生工作处备案,由学院(系)、学园统一审核上报学生工作处(不占学院(系)、学园6%优秀学生干部名额)。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必须由学院(系)、学园统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统一申报表”。
心理系2011-2012学年评奖评优具体名额更新
根据学校评奖评优要求,我系2009级及2010级学生人数,现将2011-2012学年度我系奖学金名额及申请方式公示如下:
1. 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无需申请),具体名额为:
学业一等奖学金(3%):2009级1名,2010级1名
学业二等奖学金(8%):2009级3名,2010级3名
学业三等奖学金(15%):2009级7名,2010级6名
2. 国家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具体通知另行申请),具体名额为:
国家奖学金(1.8%):2009级1名,2010级1名
3. 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单项表现进行综合评定(需申请),具体名额为: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申请表(3%):2009级1名,2010级1名
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
申请表(3%):2009级1名,2010级1名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申请表(3%):2009级1名,2010级1名
4. 优秀学生干部
申请表,共五名,根据学生任职情况综合评定,对心理系任职学生重点考虑。
5. 优秀班级,1个,希望踊跃申请~~
6. 外设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请大家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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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金额) | 光华奖学金 | 南都二等奖学金 | 南都三等奖学金 | 心平奖学金 | 松下奖学金 | |
学院(系)名称 | 1000 | 5000 | 2500 | 6000 | 1000 | 学院(系)名称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 2(09,10各一) | 1(10级) | 2(09,10各一) | 1(09级) | 2(09,10各一) |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