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11阅读量: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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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5-09 13:01 |
根据新机制下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学生可以在读研期间继续获国家财政贴息。但以上政策必须在毕业前办理证明和展期手续方能生效。今年贷款毕业同学名单见附件十三,若名单信息有误,请联系88206282。 2012届毕业生办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如下: 一、本届读研同学除需签订“展期协议”外,还需签订与其他毕业生差别较大的“还款协议”。毕业生本人需准备材料如下: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见附件一)一式三份,填写要求参见附件二;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见附件三)一式三份,填写要求参见附件四;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见附件五)一式一份,填写要求参见附件六; 4、《毕业生注意事项》一式一份(见附件七); 5、《浙江大学2012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见附件八)一式一份,填写要求参见附件九; 6、《诚信还款声明》一式两份(附件12),手写 7、展期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都要复印)、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则上为预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如果暂时还未收到预录取通知书则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姓名、学号、现在所在学院及专业、读研所在院校及专业、读研的学制),并由学院证明后(加盖学院的行政章,还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字) 填写要求:其中《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要求表格打印下来后(其中展期协议正反打印)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协议相关内容请先填写,还款协议不能涂改,因毕业生较多,银行工作人员有限,毕业生务必事先多打印几份还款协议并填写好一份还款计划,在银行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再对照填写并当面签字确认;《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可以先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以先在电脑上填写再打印,签名必须手写。《毕业生注意事项》必须先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确认和签名;《浙江大学2012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除签名外必须先在电脑上填写再打印。所有文件请下载,按要求打印、填写后带到签约现场,若有填写问题可到现场进行咨询,同时带上身份证、借记卡、借款合同和黑色签字笔。 二、请毕业生尽量在集中签约当天签订。 三、按照《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要求,如果同学变更联系方式或住址,要主动告知银行,可下载《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见附件10)一式一份,毕业后如遇到上诉情况需将此函寄交银行,或者去邻近的中国银行网点更改信息,此次签约不需要签署该确认函,;如果同学毕业后要变更还款计划需要向银行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借款人可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更改还款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1)修改还款计划,此次签约也不需要签署。 四、集中签订还款协议的时间及校区安排如下: 玉泉校区: 5月 13日9:00—16:00 曹光彪楼107 由于银行工作条件所限,所以紫金港、西溪、华家池和之江校区的同学也请到玉泉校区办理; 五、每个毕业生的还款帐户需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开通网上银行,以后无论到哪个地区工作都可以在网上银行查询贷款的还款情况及还款帐户状态。 六、根据国家文件的有关规定,学生只有签署完成协议及相关确认书,学校方可给予办理毕业及离校手续,所以请大家相互转告,以免错过; 如果填写过程中有任何不明事项请咨询紫金港国家助学贷款中心。 办公地点:小剧场206室(电话: 88206282转贷款中心;邮箱:dkzx@zju.edu.cn), 值班时间:8:00—17:20(周一至周五值班) 中国银行签定还款协议及提前还款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请在工作时间办理还款协议签定或还款业务。 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地址:求是路28号(联系电话:0571-87967386),紫金港校区的毕业生可坐89路至求是路下车 附件: 附件7《毕业生注意事项》 附件8《浙江大学2012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 附件9《浙江大学2012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样表 附件12诚信还款声明 附件13 名单及时间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