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27阅读量:716
2011—2012学年春夏学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需要申请的同学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准备好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在截止日期前将其交到紫金港校区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小剧场206)。 一、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未受到处分; 3、可以正常完成学业。 二、申请时间: 递交申请表时间截止至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三,请仔细阅读):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参考附件二要求填写),学院公章由贷款中心统一处理; 2、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原件(注意公章); 3、本人对家庭经济情况的说明(手写200字以上); 4、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 5、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四、申请完成后,需办理签合同和借据手续,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紫金港小剧场B座206; 值班时间:8:00-12:00 13:00-17:20(周末及节假日不值班) 电话: 88206282; 邮箱:dkzx@zju.edu.cn 附件: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要求 4、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5、国家助学贷款自助问答 党委学工部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