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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教育部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本科生)

发布时间:2011-11-24阅读量:636

 

 

根据教育部《教港澳台办[2011]1341号文件》通知,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来自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及华侨学生。

此奖学金限全日制在校的台湾省、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学生及华侨学生申请。提出申请的本科生同学请在本页面下载《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妥后附上2010-2011学年明细成绩单(加盖学院(系)成绩专用章),本科生提交到党委学工部(紫金港校区小剧场218室,电话88981157)。截止时间为201111281700逾期不予受理。

各类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类别 奖学金类别 奖励金额 名额 合计
台湾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 5000 1 4
二等奖 4000 1
三等奖 3000 2

港澳及华侨学生

奖学金

一等奖 5000 3 9
二等奖 4000 3
三等奖 3000 3
合计 13

 

 

附件: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本科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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