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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学年浙江大学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评选的通知(本科)

发布时间:2011-11-08阅读量:817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0-2011学年浙江大学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浙大发教[2004]105号文件《浙江大学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范围

浙江大学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包括: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生物学、心理学、基础医学、物理学;国家战略人才培养基地包括:示范性软件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动画。

2、奖励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成绩显著。

(5)评选标准与学业奖学金一致,主要考虑成绩情况。

3、奖励名额与金额

1)名额(每个基地)

    一等奖:不超过6%;二等奖:不超过16%;三等奖:不超过30%

2)金额:

    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3)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得校级其它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

(4)心理系具体名额分配:

    08级(43人):基地一等奖学金 3人

                  基地二等奖学金 7人

                  基地三等奖学金 13人

如有问题,请于2011年11月11日中午12:00前向系楼210李老师进行咨询,谢谢。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09级(42人):基地一等奖学金 2人

                  基地二等奖学金 7人

                  基地三等奖学金 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