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30阅读量:3661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充实工作力量,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年轻团干部,校团委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全校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要求 选拔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优良; 4.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团学工作经历; 5.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二、选拔任用 1.各院级团委(含直属团总支,下同)根据选拔要求,组织公开报名、笔试和面试,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经批准后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各院级团委将拟任用名单和浙江大学挂职团干部信息登记表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经校团委考察并培训结业后统一发文任命。 3.选拔的挂职团干部一般担任院级团委副书记(挂职)职务,任期一年。 4.校团委选拔校级学生挂职团干部时,院级学生挂职团干部予以优先考虑。 三、培养工作 1.各院级团委要高度重视对挂职团干部的培养与锻炼工作,定期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他们的相关情况。挂职团干部挂职期满后,要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并将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2.浙江大学团校统一组织对各院级团委挂职团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我系学生挂职团干部选拔工作截止日期为 附件:1.浙江大学挂职团干部培训班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