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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0-09-07阅读量:1580

浙江大学心理系本科学生
综合考评实施办法
一、评价基本原则
(一)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着重评价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各项能力和身体素质;
(二)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采取客观量化、记录和申报相结合的方法;
(三)发挥评价过程的甄别、激励和导向功能,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四)评价过程要求公开,评价结果力求公平、公正。
二、指标体系及具体操作办法
一级指标设为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各项能力和身体素质等四项。
(一)思想品德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对学生日常关键行为进行评价,考查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考查学生是否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以及拼搏奉献、艰苦创业、团结协作和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表现。关键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园、学院、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
(2)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
(3)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学生在宿舍的表现;
(5)个别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评价方式及结果
 思想品德评价根据以下八个方面进行量化:我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学生干部、青年志愿者、各类讲座、系外活动、学科竞赛科研及SRTP、宿舍记实和其他活动。
 (1)①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参加人员、获奖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按计分细则加分,交系综合考评小组审核;
       ②系学生干部由先团学联主席团进行考评,主席团人员由团委老师考评,按计分细则加分,交系综合考评小组审核;
       ③青年志愿者活动由系团学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学生的参与情况按计分细则加分,交系综合考评小组审核;
       ④各类讲座,依托学校素拓中心实施的讲座记录制度,每人一张记录卡片,每听一次讲座盖一个章,统一申报,并上交记录卡片复印件或总结,按计分细则加分;
       ⑤系外活动,统一申报,并上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按计分细则加分;
       ⑥学科竞赛、科研及SRTP, 统一申报,并上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按计分细则加分;
       ⑦宿舍记实,系综合考评小组从宿舍管理部门取得考评结果;
       ⑧其它活动,未包括在上述七项中的其它关键行为,统一申报,并上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分数由系综合考评小组讨论决定。
 (2)考评内容为之前2个学期学生的关键行为。
系组织的各类活动由系综合考评小组平时记录;
       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于考评期间由相关部门上交考评结果;
         各类讲座、学院外活动、学科竞赛科研及SRTP和其他活动于考评期间统一申报,每位同学填写“心理系本科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统计表”,并上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各班综合考评小组收齐班内申报表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实,依据加分细则写清各项申报内容的准确分数,并上交系综合考评小组;
       宿舍记实于考评期间从宿舍管理部门处取得。
 (3)“违纪行为”包括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系、学园、学生工作处通报批评的行为,该学生的思想品德等级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4)宿舍记实占评价结果的15%,其余项目占评价结果的85%。
 (5)系综合考评小组由学院组织成立,班级综合考评小组由副团支书负责组织成立。
 (6)系综合考评小组每月定期将分数统计情况反馈给各班综合考评小组,班级综合考评小组需向全班同学公示,然后进行调整,最后以纸质材料附上班长、团支书签名,上交各系团总支副书记,最后交至系综合考评小组。
   (7) 系综合考评小组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
 (8)学园的干部算为参加其它组织,按表格第一栏加分。
 
 3.评价结果确定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比例见下表

优秀
良好
合格或不合格
小班前50%
≤小班后50%
不确定比例

(二)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进行评价,考查学生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
   2.评价方式及结果
    根据《浙江大学心理系本科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管理条例》中学业排名方法进行评价。
(三)能力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在学术、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价,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
    2.评价方式及结果
      (1)系综合考评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和学院级志愿者活动、其他类别的实践活动的获奖表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排名,结果作为“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2)系综合考评小组对学生干部参加我系工作与社会工作的业绩进行考核及排名,结果作为“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3)系综合考评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的获奖表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作为“文体优秀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4)系综合考评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等活动的获奖表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作为“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四)身体素质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评价,考查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2.评价方式及结果
     由公共体育不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达标测试,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学生成绩后报各系。
 
 
 
 
 
 
心理系本科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统计表
 
希望每位同学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学号: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工作:(班级认证,团委终审)

担任其它组织、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文体活动的策划、组织者或学生干部。担任两项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同学,限加最高值
校级 5分
 
院系级 4
 
作为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文体活动、其它组织的参加者,多次者,限加最高值
校级 3
 
院系级 2
 
个人 1
 

 

 

 

 

 

 

 

 

 

担任心理系学生干部的,任期半年以上者。担任两项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同学,限加最高值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团学联主席团成员,学院团委认定的院级主要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优秀 10
合格 5分
不合格 -5分
 
 
 
党支委,团学联各部部长,班长,团支书等学院团委认定的院级主要学生组织负责人。
优秀 8
合格 3
不合格 -3分
 
 
 
团学联,班委,团支委及由院团委认定的其它干部。
优秀 5分
合格 3分
不合格 -3分
 
 
 
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由团委、学生会、班委、团支委讨论通过)
表现突出,另加1-3分
 
累计计分
 

注:担任学生干部的,必须任期满一学年;省级、校级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必须得到学院的认可
 
 
 
思想品德:(班级认证,团委终审)

无偿献血、见义勇为
3分/次
 
团学联活动,志愿者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立项人
5分/项
 
团学联活动,志愿者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经项目负责人考核合格
2分/次   限加20分
 
参加思想类教育讲座,并提交总结
0.5分/次 限加3分
 
 
 
 
 
 
积极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 
0.5分/次 限加3分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代表学院参加各项活动 1分/次 限加5分
 
 
 
 
 
累计计分
 
 
 

 
各级竞赛:(最多加三次,班级认证)

省级按名次   4-6
 
校级按名次   2-4
 
院级按名次   1-3
 
累计计分
 

 
科研论文:(班级认证)
 

参加挑战杯 蒲公英创业计划 srtp 等科研学术活动
参加1分
 
结题2分
 
论文发表
一级刊物
 8-10分
 
二级刊物
 6-8
 
一般刊物
2-4
 
累计计分
 

 
当然项目:

当然项目(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
必须参加的班团活动(班会、导师见面会、团支部活动),各学生组织例会。
无故缺席
扣2分/次
(班级认证)
 
学校学院组织的基本学生活动(形势报告会、年级大会等)
无故缺席
扣3分/次
(学院认证)
 

 
不应该项目学校或学院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

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
课堂教学、实习、军训等
扣3分/次班级、学院两级认证
 
沉溺于电脑网络、游戏等影响学习和生活
按情节严重扣1-3分/次
学院认证
 
违章用电等影响公共秩序、他人休息和公共安全
按情节严重扣2-5分/次学园、学院认证
 
校、学院(园)通报批评
当事人视情节,处以5—10分/次的扣分。2次以上(含2次)在原有评定等级的基础上至少降一级,可以评定为合极或不合格。学院认证
 
受校警告处分
在原有评定等级的基础上至少降一级,可以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学院认证
 
受校严重警告处分
 
受校记过处分
 
受留校查看处分
 
申报、认证时有弄虚作假情况
按情节严重扣5—10分
 
其它经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认定扣分项目
 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认证
 
累计扣分
 

 总分:
自计总得分:_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_    
注:以上项目得分折合成85分进行记录
    统计核实人分:_________        团支书签字__________

个人实际分数

 
 

 


班级内最高分

 
(统计核实人分= ——————— ×85 分)

 

 
学生在宿舍的表现
宿管办认证
得分
 
注:以上项目得分折合成15分进行记录
统计核实人分:_________        团学联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个人成绩

 
 

 


班级内最高成绩

 
(统计核实人分= ——————— ×15 分)

 

 
 
注:注讲座,文体活动需提交证明或总结
    其他必须提交证明
 
 
本评分细则解释权归心理系综合考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