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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8阅读量:12

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资助政策,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学费的新生或老生,可于每学年开学前申请学费缓交,并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可申请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 类型1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2) 类型2已办理或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3) 类型3其他有学费缓交需要的研究生

若申请时还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先办理学费缓交申请,并于后期进行补认定认定流程请关注研工部、各院系后续通知,认定通过后学费缓交申请方可生效。

二、缓交期限

1取消学费缓交资格如未成功认定为经济困难生,学校将终止该生学费缓交流程,该生须于20261231前完成学费缴纳。

2针对类型12”成功办理贷款但贷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学费的研究生,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

3针对类型3”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于2026914日(周一)17:00上交以下材料至海纳苑310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

1. 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交《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

2. 其他材料根据个人情况提交 

四、后续缴费流程

附件1: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附件2:学费入账办理流程.docx

 

心理系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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