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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6阅读量:11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相关要求,现将心理系2025-2026学年春夏学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月16日至3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王老师(联系方式0571-88273460,邮箱wmz0610@zju.edu.cn)。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