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2阅读量:17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心理系2024-2025学年学生评价思想政治素质评价、体质健康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评价
依据“记实”“评议”情况确定评价等级,结果详见:
附件1:《【心理系】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
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的调整,需由班主任召开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审议决定。如有调整,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邮箱wmz0610@zju.edu.cn。
(二)体质健康评价
结果详见:
附件2:《【心理系】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结果》
以上学生评价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王老师(联系方式0571-88273460,邮箱wmz0610@zju.edu.cn)。
附件1:【心理系】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xlsx
附件2:【心理系】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结果.xlsx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