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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评奖评优(本)4号】心理系关于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体质健康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2阅读量:17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心理系2024-2025学年学生评价思想政治素质评价、体质健康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评价

依据“记实”“评议”情况确定评价等级,结果详见:

附件1:《【心理系】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

 

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的调整,需由班主任召开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审议决定。如有调整,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邮箱wmz0610@zju.edu.cn

 

(二)体质健康评价

结果详见:

附件2:《【心理系】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结果》

 

以上学生评价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王老师(联系方式0571-88273460,邮箱wmz0610@zju.edu.cn)。



附件1:【心理系】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xlsx

附件2:【心理系】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结果.xlsx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