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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党委关于确定崔好等19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6阅读量:10


    经各学生党支部研究,报系党委备案同意,将崔好等19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党支部名称

姓名

年级

1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崔好

22级本

2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欧阳树恒

22级本

3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陶侣

22级本

4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楼震霆

23级本

5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王瑞希

23级本

6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吴楚颖

23级本

7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姚安欣

23级本

8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甘诗晨

22级本

9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汪雨彤

22级本

10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陈婷

23级本

11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唐瑞

23级本

12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周雨昕

23级本

13

基础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叶夏绿

23级硕

14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张易潇

22级硕

15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何子健

23级硕

16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吴骏杰

24级博

17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程靖尧

23级博

18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吴保玉

22级博

19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安宁

25级博

   

    公示时间为2025416日至2025422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1-88273460

来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海纳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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