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天地 学生资助
发布时间:2025-03-03阅读量:15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相关要求,现将心理系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月3日至3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王老师(联系方式0571-88273460,邮箱wmz0610@zju.edu.cn)。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