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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资助】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5阅读量:10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2024-2025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学校认定经济困难生的研究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及烈士子女等学生等学生。

二、补助类型

      1. 春节补助: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的补助。符合上述基本申请条件即具有资格申请。返乡路费补助参考标准见附件2。在回乡路费补助基础上,院系会增加春节慰问补助。

      2. 建档立卡学生专项补助:在春节慰问的基础上,建档立卡学生可酌情上浮

      3. 特殊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研究生本人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可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三、申请方式

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上交至海纳苑3102,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申请截止时间2024123017:00。经系团委审核实际情况并确定补助金额后,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4.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5.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6.其他不端行为。


联系人:罗老师,88273460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回乡路费补助参考标准.doc

心理系团委

20241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