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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评奖评优(本)12号】心理系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申报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9阅读量:14

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2级(不含求心2201班)、2021级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心理系名额:6名。

2.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2024年11月712:00前通过ETA平台申请,申请理由控制在200字内。由于申请表将根据所填信息自动生成,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否则审核驳回将影响申请进度。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