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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1阅读量:10

各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两项奖学金以下合并简称奖学金)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专科生。现将做好2024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项个人荣誉称号。

二、申请名额(全校)

学生类别

奖学金类别

奖励金额(元)

名额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硕)

特等奖

20000

1

一等奖

10000

1

二等奖

7000

3

三等奖

5000

7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博)

二等奖

10000

1

三等奖

7000

1

台湾学生奖学金(硕)

特等奖

20000

1

一等奖

10000

2

二等奖

7000

5

三等奖

5000

10

台湾学生奖学金(博)

二等奖

10000

1

三等奖

7000

2

 

三、申请流程

请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一式二份同一奖项的无需勾选等级,待评选完毕后学校会统一填写),并于20241014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lxtw@zj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海纳苑3幢10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2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心理系团委

202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