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07阅读量:165
各位2021级、2022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经各位同学自主申请、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心理系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结果公示(更新).xlsx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7日-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王老师(联系方式0571-88273460,邮箱wmz0610@zju.edu.cn)。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