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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6阅读量:11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相关要求,现将心理系2024-2025学年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9月26日至9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王老师(联系方式0571-88273460,邮箱wmz0610@zju.edu.cn)。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