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1阅读量:10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学生最高荣誉奖学金,获得者将载入学校年鉴,其事迹将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是全校学生学习之标杆。根据学校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竺可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已开始,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三)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五)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六)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该学年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竺可桢奖学金参评条件:
1.德、智、体、美等方面优秀,至少获得2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不含预评),其中,五年制至少获得3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担当精神、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二、申报方式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个人先进事迹》(附件2)、《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先进事迹、个人信息表、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wmz0610@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方式:竺可桢奖学金+姓名)。
纸质版材料(申请表、先进事迹、证明材料),正反双面打印,上交至紫金港校区西区海纳苑3幢102办公室王老师处。
截止日期:2024年9月18日12:00
联系方式:0571-88273460(王老师)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