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9阅读量:259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4年4月26日14:30召开,为做好学代会的代表推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代表的资格
1.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中国国籍全日制注册本科生;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思想积极,要求上进,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 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
4.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 原则性强,有较好的民主素质,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产生办法
代表经基层组织民主推荐,由班级团支部/系所按10%的差额选举产生。其中,非学生会和非班团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在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非候选人)作为当然代表参加,不列入各班级团支部/系所代表名额数。2020级每班选举6人、2021、2022级每班选举5人,2020、2021级心理学(求是科学班)每班选举1人。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可以特邀代表身份列席(不作为代表团代表)。
主席团候选人必须作为学代会代表,但在主席团竞选环节无投票权(不影响校代会代表和学委投票)。
以班级团支部或系所为单位组成学代会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
三、学生代表申报表的上交
请各班级依照民主原则、差额选举程序产生学生代表,汇总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各班级代表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4月17日12: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zjuxlxxsh@163.com,标题格式为【学生代表团名单-专业班级】。
请各代表团团长做好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
王梦真(紫金港校区海纳苑3幢团委办公室,88273460)
徐一诺(15067369104)
共青团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委员会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会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