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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评奖评优(本)14号】心理系关于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申报外设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阅读量:275

2020级、2021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各类外设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二、申请条件

1.须符合基本评奖要求,特别提醒申请者必须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2.各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要求(心理系)》(附件1)。

 

三、评选工作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261200前在ETA平台提交申请。申请时根据参评所在单位,选择“外设奖学金(学院名)”进行申请。单位可在审核时根据评选结果,对学生获得的具体奖项进行修改。

2.由于《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将根据申请人填写信息自动生成,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信息准确,否则审核驳回将影响申请进度。

其中,对设奖单位的认识情况字数要求200字,且不得照抄单位简介,具体应对照设奖单位名录: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webColumn/index/47.html

3.申请人在评选结果公布后根据获奖情况,调整“对设奖单位的认识”一栏内容。评选公示后,统一通知具体要求。

4.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王老师(0572-88273460wmz0610@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要求(心理系).doc 

附件2:2023年浙江大学“小米奖学金”学生名单.xlsx(小米奖学金申请人需上传)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10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