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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推优】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阅读量:103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3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

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心理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http://zjutw.zju.edu.cn/2019/0924/c32435a2008366/page.htm)的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和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推优工作计划。推优工作程序如下:

基层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工作计划。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报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支部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同级党支部应派党员参与团支部“推优”大会,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在团支部的表现情况。

(三)党支部委派党员应认真记录“推优”候选人在团支部中的表现情况;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时,应对候选人在党支部及相关培训中的表现情况进行介绍。

(四)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五)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六)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七)“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推荐对象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团支部、基层团组织、党支部各留存一份。一般团员、团支部委员的推荐意见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书记、院团委(团总支)委员的推荐意见由院团委(团总支)书记填写;院团委(团总支)书记的推荐意见由校团委书记填写。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心理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入党动机教育为主,一般应设计3-4次理论课程、1次影视课程或实践课程,并做好谈心谈话、跟踪培养、考核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心理系将加强对团支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把好入口关,避免唯学习成绩论等现象,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2.采用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的方式,请各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1上。(注:推优基本要求:1.共青团员,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以上)

3. 拟推荐为积极分子的同学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审核表》(附件1),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上交入党申请书

由团支书统一收齐纸质表附件1,于10月23日前上交至海纳苑3幢1楼团委办公室。纸质版经审核后,将纳入党建档案。各团支书应于10月23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

(邮件主题为推优材料汇总,附件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审核表/汇总表)

  

如有问题请联系,老师0571-88273460同学18687477381

附件1.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2023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