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阅读量:234
各位2020级、2021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2021级及以后)》、《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2021级及以后)》等文件要求,经各位同学自主申请、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心理系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结果公示.xlsx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王老师(联系方式0571-88273460,邮箱wmz0610@zju.edu.cn)。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