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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心理系关于2023-2024学年资助对象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8阅读量:123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相关要求,现将心理系2023-2024学年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心理系2023-2024学年资助对象认定结果.xlsx


公示期为928日至10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王老师(联系方式0571-88273460邮箱wmz0610@zju.edu.cn)。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