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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评奖(研)2号】关于研究生申报2022-2023学年“竺可桢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7阅读量:16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2022-2023学年“竺可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旨在激励和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

 

二、评定方式

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

 

三、名额及参选条件

全校名额为12名,我系至多可推荐两名研究生,原则上硕士生1名、博士生1,择优推选。

参评人除达到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

2. 学业成绩特别优异,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成果,或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社会发展需求、专业(行业)关键领域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 具有较为全面的综合素质,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

 

四、申报方式

有意申报竺奖的研究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 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附件1):仅限一页A4纸,1500字以内;

2. 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附件2);

3. 附件2的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数据表格填写一致),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3

4. 请将上述材料整理为PDF格式文档,要求:按上述材料123的顺序;无需封面与目录,无需标页码;字体等模式请遵照模板,注意美观;命名格式:学院+/+姓名。

各位申请者请于921日(周四)1700前将附件1-4的电子版发送到xlxtw@zju.edu.cn,待电子版材料审核完毕后再行通知纸质版材料的上交。

 

说明:

1. 经首轮评审后,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答辩人员,具体答辩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另行通知。最终获得者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2. 被推荐人所使用之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 最终的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具备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称号,否则将取消其获得的竺可桢奖学金资格。


附件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模板).doc

附件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xlsx

附件3:佐证材料模板.docx

 

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