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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评奖评优(本)1号】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关于开展本科生申报“竺可桢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7阅读量:10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学生最高荣誉奖学金,获得者将载入学校年鉴,其事迹将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是全校学生学习之标杆。根据学校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竺可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已开始,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三)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五)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六)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该学年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竺可桢奖学金参评条件:

1.德、智、体、美等方面优秀,至少获得2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不含预评),其中,五年制至少获得3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担当精神、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二、申报方式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个人先进事迹》(附件2)、《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先进事迹、个人信息表、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wmz0610@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方式:竺可桢奖学金+姓名)。

纸质版材料(申请表、先进事迹、证明材料),正反双面打印,上交至紫金港校区西区海纳苑3102办公室王老师处。

截止日期:2023919日12:00

联系方式:0571-88273460(王老师)


附件1.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个人先进事迹.doc

附件3.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

 

  

浙江大学心理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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