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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辅修证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阅读量:50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学位证书领取(第二批)

    领取时间:7月18日、7月21日、7月24-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或可于秋学期开学后工作日领取)

    领取地点:海纳苑3幢212办公室

    领取要求:电子离校单所有单位审批“通过”,凭电子离校单(签字版)领取。

    领取资料:毕业证1张、中文学位证1张、英文学位证1张、照片1份、证书封皮2个。双学位只领取证书1张,其余材料在主修所在学院领取。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遗失不补发。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自领、确有代领需要,请携带下述材料。代领丢失,学生自行负责。


    代领证书所需材料:

    (1)委托人离校单(签字版),所有单位审批“通过”;

    (2)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缘由,委托书模板请见附件1;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辅修、微辅修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7月10-11日、7月18日、7月21日、7月24-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或可于秋学期开学后工作日领取)

    领取地点:海纳苑3幢212办公室

    请学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辅修、微辅修证书;他人代领的,请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2、附件3)、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温馨提醒: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辅修证书一旦遗失、终身无法补办,务请妥善领取、妥善保管。不提供邮寄等方式寄送。


附件1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代领委托书.docx

附件2 本科双学位证书代领委托书.docx

附件3 本科辅修(微辅修)证书代领委托书.docx

暑期证书领取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