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7阅读量:530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学位证书领取(第二批)
领取时间:7月18日、7月21日、7月24-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或可于秋学期开学后工作日领取)
领取地点:海纳苑3幢212办公室
领取要求:电子离校单所有单位审批“通过”,凭电子离校单(签字版)领取。
领取资料:毕业证1张、中文学位证1张、英文学位证1张、照片1份、证书封皮2个。双学位只领取证书1张,其余材料在主修所在学院领取。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遗失不补发。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自领、确有代领需要,请携带下述材料。代领丢失,学生自行负责。
代领证书所需材料:
(1)委托人离校单(签字版),所有单位审批“通过”;
(2)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缘由,委托书模板请见附件1;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辅修、微辅修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7月10-11日、7月18日、7月21日、7月24-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或可于秋学期开学后工作日领取)
领取地点:海纳苑3幢212办公室
请学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辅修、微辅修证书;他人代领的,请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2、附件3)、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温馨提醒: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辅修证书一旦遗失、终身无法补办,务请妥善领取、妥善保管。不提供邮寄等方式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