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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2023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阅读量:10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现将我系2023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2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自主遴选博士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考核内容和要求

1. 课程考试成绩:根据各专业直博生、普通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的培养方案要求,考核总学分、核心学位课程修读情况。

2.研究能力评估:

1)科研论文。学生科研论文发表情况,以及学位论文研究的执行情况。

2)培养环节。参加导师组织的学术报告及专题讨论,以及开题报告及读书报告完成进度。

3)科研活动。参与导师要求的各项科研任务,参与各类学术会议及报告等。

三、工作日程安排

141017:30前:博士生准备考核材料,并通过钉钉发信息向研究生科崔老师确认申请参加答辩/延期答辩。

2412日(周三)上午10:00,心理系(海纳苑3幢)104会议室:组织中期考核报告会,每位研究生以PPT形式就课程学习情况、研究进展、发表论文(含录用)、后继研究计划等情况进行汇报,每个人10分钟。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博士生个人陈述进行评定。

3413日上午12:00前:已经考核完成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包括个人相关信息、考核小组名单等,导师、院系审核后,系统导出考核结果,连同中期考核表、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交予所在院系存入个人档案;系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级,并报送研究生院。

附:参加本次中期考核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年级

培养类型

专业

备注

1

12239001

魏艳萍

2022

硕博连读

心理学

2022级春博

2

12239002

黎家豪

2022

硕博连读

心理学

2022级春博

3

12239003

苏聪辉

2022

硕博连读

心理学

2022级春博

4

12239004

王洁

2022

硕博连读

心理学

2022级春博

5

12139005

李爽

2021

博士生

心理学

补考核

6

12139013

刘 艳

2021

博士生

心理学

补考核

注:名单如有遗漏,请钉钉联系研究生科确认,联系人:崔老师

四、材料递交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在412日(周三)上午1000前向研究生科(海纳苑3212室)上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个人自述材料

1)科研工作:包括论文发表与收录(刊物名称、级别、影响因子,附证明材料);参与学术会议及报告情况;参与科研项目相关信息;导师论文报告及专题讨论情况及其它科研工作相关内容。

2)课程成绩单

3)奖惩情况

4)社会工作相关情况

  2.个人发表论文证明材料(包括国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目录及全文复印件;SCI/SSCI发表论文检索证明),由导师签字核实。

联系人:崔老师 

心理系研究生科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