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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本)-9号】关于推选心理系2021-2022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6阅读量:274



各位2019级、2020级本科生、2021级求是科学班的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心理系名额:8名。


2.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

请务必按照样表格式填写、

否则逐一退回耽误申请进度!!!

(1)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2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请在102812:00发送至f022059@z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班级+姓名+省政府奖学金材料”(发送后可在微信对夏老师进行提醒),逾期不候

(2)并同时在ETA平台上进行申请,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作为附件上传。(最后以ETA系统数据为准)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样表.pdf

2022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联系人:夏老师,18062909090

 

 

心理系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