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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系关于开放研究生自习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阅读量:224


各位心理学系在读研究生同学:

为了方便同学们更好地进行学习和交流,我系在紫金港校区新大楼(海纳苑3幢302/304/306/402/404室)及图书馆C幢9楼(紫金港东区,图书馆西面,靠近启真湖),装修了大概251个可以供研究生自习的工位。研究生自习室由心理学系办公室统筹安排,按照合理规划、科学配给、有效使用、严格把关的总要求,开放给我系在读研究生。

由于空间有限,目前尚不能满足我系所有研究生每人一个工位的需求。为了提高研究生自习室使用效率,保持整洁有序的学习研究环境,请遵守以下规定:

1、研究生自习室面向心理学系所有在读研究生开放。

2、如海纳苑3幢302/304/306/402/404室及图书馆C幢9楼自习室工位已满,建议选择学校其他开放自习教室、图书馆、或海纳苑3幢107/109教室(未被他人预约状态)自习。

3、自习室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2:00,周末及节假日由学生自行安排自习。

4、自习室实行学生自我管理。自习室工位实行流动管理办法,每日一清,请于自习当日22:00前清理个人物品,不允许保留个人物品,不允许占座。如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5、自习室研究生工位只能放置与学习及研究相关的书籍、资料、电脑及附属设备,并且摆放整齐,严禁利用工位堆放球鞋、脏衣服等其他杂物。

6为保证自习室内卫生,不能在自习室内用餐。

7、自习室内禁止播放音影娱乐内容,禁止大声喧哗。

8爱护自习室办公家具,损坏工位及其他公物须照价赔偿。

 

未尽事宜,由心理学系办公室负责解释。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