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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心理系党委关于确定叶莹莹等1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8阅读量:626


经各学生党支部研究,报系党委备案同意,将叶莹莹等11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党支部名称

姓名

年级

1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叶莹莹

2021级博

2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冯浩彬

2021级硕

3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贺祉秋

2021级硕

4

基础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罗梓溪

2019级博

5

管理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万芊

2021级硕

6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张嘉堃

2021级博

7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郑宇洁

2020级博

8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求芸

2021级本

9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徐一诺

2021级本

10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陆驾莹

2021级本

11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郭叶叶

2020级本



公示时间为20221017日至20221019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1-88273460

来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海纳苑3

邮政编码:3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