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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本)-4号】心理系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2阅读量:160

各位2019级、2020级本科生、2021级求是科学班的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评价实施细则》、《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2021级及以后)》、《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2021级及以后)》等文件要求,经各位同学自主申请,学院各专业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现将学生“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截至10月13日24:00,公示期满不可更改。


  如有异议请联系夏老师18062909090(微信同号哦)




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结果公示.xlsx



心理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