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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心理系兼职辅导员、兼职团干预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30阅读量:487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1825 号)、《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开展2022-2023学年心理系兼职辅导员和兼职团干部的预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岗位

兼职辅导员3名、兼职团干部4名



二、条件要求

兼职辅导员应满足: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责任感、使命感、纪律性强;真诚,正直,热情,友好;

3.热爱学生工作,学生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开展兼职辅导员工作;

7.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非毕业班)或高年级本科生(非毕业班,本系免研除外)。


兼职团干部应满足: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 综合素质全面,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3. 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4.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非毕业班)或高年级本科生(非毕业班,本系免研除外)。


三、岗位职责

兼职辅导员将协助完成以下模块化工作:   

1.党日活动、分党校(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班)

2.研究生评奖评优、资助、勤工助学

3.本科生评奖评优、资助、形策II教育


兼职团干将协助完成以下模块化工作:

1.学业指导、学风建设、最美笔记/作息表等比赛

2.智慧团建、团内评奖评优、团日活动、基层团组织建设、党团竞赛

3.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二三课堂

4.疫情防控、文体活动、科技竞赛


四、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填写《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骨干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学生骨干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7月15


五、其他事项

1.兼职辅导员与挂职团干部的聘任期均为一年,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须经系主管领导批准。

2.津贴根据学校规定及具体工作量计算。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骨干应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