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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阅读量:270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242418:30召开,为做好学代会的代表推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代表的资格

1.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中国国籍全日制注册本科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思想积极,要求上进,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原则性强,有较好的民主素质,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经基层组织民主推荐,由班级团支部/系所按10%的差额选举产生。其中,非学生会和班团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在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非候选人)作为当然代表参加,不列入各班级团支部/系所代表名额数。2018级每班选举6人,20192020级每班选举5人,201920202021级心理学(求是科学班)每班选举1人。


三、学生代表申报表的上交

请各班级依照民主原则、差额选举程序产生学生代表,汇总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各班级代表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41712: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zjuxlxxsh@163.com,标题格式为【学生代表-专业班】。


 附件1:各班级代表名单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