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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外设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阅读量:104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外设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经浙江大学认定的资助对象,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外设助学金项目表见附件1);


4. 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助学金获得者(续助申请只限原受助项目,本轮不开放新申请和跨项目申请,院系可续助学生名单表见附件2);


5.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6. 获得助学金的同学需常怀感恩之心,至少有一次善意行动(可以是发自内心的一次帮助或者在一年内参加一次公益实践活动)。


二、申请流程


32318:00,申请人完成以下流程


1)项目申请。进入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下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续助项目名称,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2)下载填写。从本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学年申请表》(附件3、在校期间成绩单pdf(附件4、感谢信(附件5;香港海鸥助学金续助同学详见【特别提醒】


3)提交材料。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附件345电子版。


4)进度查询。进入ETA平台下“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可查看申请情况。


注:待院系通知签字时,上交在校期间纸质版成绩单(盖章版)。建议在学院本科教学科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纳米楼)自助服务机上打印。在纳米楼打印的不另盖章,在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加盖成绩专用章。



三、特别提醒:


1. 除统一上交申请材料外,香港海鸥助学团要求及时与善长联络并提交成绩报告,否则将取消资助资格。所以请相关同学续助前向善长汇报生活近况并定期提交成绩报告(附件4,并在申请表“个人年度小结”栏中填写是否已经向善长汇报;成绩报告需要电邮至香港海鸥助学团有限公司香港办general@seagullscholarship.org并抄送至zzbgs@zju.edu.cn


注:一切联络书信电邮,需注明海鸥编号、大学名称、姓名及善长姓名,例:19浙大-001 浙江大学张同学(善长:李某某女士);感谢信中抬头视具体联系对象而定。


2.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提交感谢信、放弃声明(附件6,一式两份)至院系,院系连同其余材料一并上交。


3.请学院辅导员积极做好续助申请的审核工作,对成绩、生源地等要求严格把关。


4. 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 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如有疑问,请联系,葛老师,0571-88273460


附件1: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校级外设助学金执行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续助学生名单.xlsx

附件3: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电子版成绩单PDF格式导出操作指南.pdf

附件5:感谢信.docx

附件6:放弃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