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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关于公示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资助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阅读量:75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相关要求,经过资格复核、调整工作,现公示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资助对象学号和评定等级。公示期为2022314日至318日。

    

  【心理系】2021-2022春夏学期资助对象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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